完美受害者(中)
去世后留下的公司财产都由她的姑姑代为管理,她的姑姑也没有侵占她的财产,但是也没有好好的做她的监护人。 在卫方雅十四岁的时候,她在寄宿学校杀了人。 那是一个总是欺负她的小姑娘,寄宿学校里也是一个等级制度分明的小社会,卫方雅进去的第一年上初一,她被同寝的三个室友按在水槽里,只是为了让她低头认错。 卫方雅住了整整两年的厕所。 后来一天晚上,她用一只削铅笔的小刀划开了那个带头欺负她的小姑娘的脖子。 满地满床喷溅的的鲜血把同寝的另外两个小姑娘吓破了胆,警察过来的时候,校长跪在地上、求警察不要把消息散播出去、因为这种恶劣事件必定会影响学校的声誉。 后来卫方雅的姑姑来了,她cH0U着烟,重新打量这个十四岁就敢拿刀杀人的侄nV儿。 警察也通过对三个人的口供了解到了大概事实,校园霸凌,长期遭受不公平待遇的nV孩儿没有选择报告老师,而是在两年后选择亲自报复。 卫方雅的姑姑赔了钱,因为她行凶时还差一周满十四岁、那个时候还没有刑法改革,未满十四周岁不需要负刑事责任,但好在对方收了钱并不准备再追究,卫方雅的姑姑捏着烟头讽刺的笑了笑。 她在警察局门口向卫方雅招了招手,小姑娘慢吞吞的走过来。 姑姑看着她,问她。 “你现在知道自己是哪一个人格吗?” 卫方雅猛地抬起头,紧紧的盯住了她。